普洱日报讯(通讯员 王淇元)近年来,墨江哈尼族自治县纪委监委把处分决定宣布现场变成警示教育“第一课堂”,进一步规范处分决定宣布程序,采取“宣布处分决定、案件剖析明纪、被处分人检讨、党员谈认识、党组织负责人表态”的方式,让党员干部“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 “之前,处分决定宣布完就结束了,现在我们通过‘宣读决定+以案明纪+自我批评+剖析表态’的方式,将处分决定‘一张纸’变成警示教育‘一堂课’,让警示教育更加及时、更加精准、更加深刻,让受处分人员心灵受到洗涤,让在场的党员干部受到警醒。”墨江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以来,已多次召开警示教育大会,200余名党员干部接受警示教育。 此外,针对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墨江县纪委监委到案发单位宣布处分决定、剖析案发根源、提出工作建议,并督促案发单位召开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教育引导党员干部通过对照“案中人”,结合自己的岗位实际查摆问题,推动真改真治,充分发挥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作用。 “利用身边人、身边事靶向开展警示教育,题材更好、效果更佳,既释放‘惩’的震慑,又发挥‘治’的功能,做到提醒常在、警钟长鸣,实现以案促改的良性循环。”墨江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本文来源:《普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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