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商环境是地方发展的核心竞争力,更是检验干部作风和政治生态的“晴雨表”。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云南省“3815”战略发展目标亦将优化营商环境列为关键突破点。普洱市纪检监察系统要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能定位,以“硬监督”提升“软环境”,推动形成亲清统一的新型政商关系,为边疆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能。 要转变监督理念,从“末端问责”到“全程护航”。监督护航营商环境,首先要注重监督路径的实现。普洱市纪检监察系统要坚持系统思维,建立长效机制,将监督嵌入发展大局。要前置责任传导,建立“党委主责、纪委督责、部门履责、企业评责”的闭环体系,推动形成“人人都是营商环境”的责任共同体。要前移监督关口,围绕政策落实、项目推进、作风效能等关键环节,构建预防性监督链条。要前置服务意识,推行“体验式监督”“蹲点式调研”,从企业视角找准堵点痛点,变“等问题上门”为“送服务下沉”。 要构建监督体系,从“单兵作战”到“多元共治”。破解营商环境深层矛盾,需构建协同发力的监督生态。要纵向贯通,建立“市级统筹、县区联动、乡镇延伸”三级监督网络,通过交叉检查、提级监督等方式破解地方保护主义;横向协同,推动纪检监察监督与人大监督、审计监督、舆论监督贯通融合,形成“信息共享、线索移交、整改联动”工作机制;社会参与,创设企业家座谈会、营商环境观察员等制度,搭建“线上+线下”立体化监督平台,让市场主体成为监督“主力军”。 要转换治理逻辑,从“个案纠治”到“生态重塑”。监督的终极价值在于推动政治生态与发展生态良性互动。要制度固本,推动建立政商交往“负面清单”和“激励清单”,既划清纪律红线,又明确担当底线;文化培元,将“亲”“清”理念融入地方文化基因,通过典型宣传、警示教育等方式培育新型政商价值观;数字赋能,运用大数据分析捕捉作风顽疾规律,建立政治生态动态评估模型,实现监督从“经验判断”向“智慧治理”升级。 要实现动能转换,从“量变积累”到“发展质变”。当监督深度融入发展进程,量变终将催生质变。要将政务服务从“多窗跑”转向“一网通办”,企业诉求从“层层上报”变为“直通快办”,干部作风从“避责思维”转向“担当作为”,深刻重塑边疆地区的发展逻辑——监督不再是冰冷的约束,而是激活市场活力的“催化剂”。因此,营商环境建设不再是简单的指标提升,而是成为集聚发展要素的“强磁场”。 优化营商环境永远在路上。纪检监察系统既是政治生态“护林员”,更是发展环境“护航者”,唯有持续以监督加压、用信任加力,才能破除阻碍发展的“卷帘门”“玻璃门”;唯有以监督创新破除惯性思维、以制度重构打破利益藩篱,才能将“监督势能”转化为“发展动能”,让“办事不求人、审批不见面、最多跑一次”成为新时代普洱的鲜明标识。新征程上,持续推动监督理念、方法、机制迭代升级,必能为推动中国式现代化普洱实践开辟更广阔天地。(苏燕 苏莉 于飞)
本文来源:《普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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