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构建产权明晰、分配合理的运行机制,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财产权益。”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是夯实党在农村的基本经济制度,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发展现代农业,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实现农民共同富裕的重要举措。2024年以来,通过参加普洱市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情况调研,实地走访了思茅、宁洱、景谷、澜沧、孟连5个县(区)、10个乡(镇)、11个村组集体经济发展情况,对普洱市农村发展集体经济有以下体会和思考。
一、主要做法
(一)充分发挥优势,因地制宜发展集体经济。通过产业带动、股份合作、管理服务、租赁经营、资源开发、政策奖励、以强带弱抱团发展、电商助力等八种模式,充分发挥普洱市的区位优势、资源资产优势、产业发展优势,积极探索创新,发展集体经济。2019年至2024年,积极争取中央、省级财政扶持资金3.27亿元,在各县(区)实施了115个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建设项目。
(二)强化联农带农,助力农民增收致富。通过订单合同、股份合作、土地流转、产业化联合体、担保型联结等形式,实现助农增收。孟连县聚焦牛油果特色优势产业,39个村党组织全覆盖领办专业合作社,持续探索实践“334”联农带农利益分配模式,全县22个牛油果种植村集体经济稳定在20万元以上。
(三)加强监督管理,激发干事创业动能。在全省率先出台《普洱市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指导意见》,要求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主要用于支持村级组织、解决民生问题、发放村组干部集体经济创收奖励、扩大再生产等。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监督的通知》,明确财务预决算、收入管理、开支审批等23项制度,严格落实农村集体资产年度清查制度和定期报告制度,防止资产流失。
二、存在问题
(一)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不到位、使用不充分。部分乡(镇)、村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重要性、必要性认识不足,没有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强对农村“三资”管理。对村集体资产底数不清,集体经济资产经营水平较低。
(二)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不平衡。从全市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情况来看,呈现出社区优于村、坝区优于山区、近郊村优于远郊村、资源富集村优于资源贫瘠村的状况。
(三)农村集体经济持续发展不足。一是扶持资金绩效偏低,增加效益收入不明显,现有的资源利用不充分;二是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内生动力不足,过度依赖上级部门资金;三是集体经济发展缺乏产业支撑,有的村即使有村级集体经营项目,也没有形成产业化发展、规范化经营。
(四)经验总结推广不够。普洱市在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工作中,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典型。如孟连县发展牛油果产业“334”利益联结分配机制被省委、省政府作为经验在全省推广;景谷县村级集体经济总收入“5年增长14倍的奥秘——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实践模式”被省委办公厅纳入全省学习互鉴10种“实践模式”之一。这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在全市推广不足、示范带动效应发挥不明显。
(五)联农带农能力不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大市场对接能力弱,联农带农能力不强,组织化程度不高,没有把农民、资源、种植养殖、加工销售充分组织起来,群众参与度不高。同时,有的村集体资产管理的体制、机制不健全,利益联结“形联实不联”,地区及群体间收入分配差距较大。
(六)人才队伍建设滞后。发展农村集体经济人才储备不足,部分村组一定程度存在等、靠、要思想。
三、对策建议
(一)强化党建引领,夯实发展根基。一是选优配强带头人,把政治素质好、思想解放、敢闯敢拼和懂经济、善管理的人员充实到村“两委”班子中来,使基层组织更有凝聚力、战斗力,进一步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二是建强组织队伍,加强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村组人员及农村能人作用;三是强化金融保障,加大资金扶持力度,鼓励普洱市村集体经济组织承接强农惠农资金项目和政府购买服务,畅通融资渠道,改进金融服务,为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政策性融资担保服务。
(二)加大改革力度,提升资产效益。一是充分利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完善资产资源管理,发挥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管理集体资产、开发集体资源、发展集体经济、服务集体成员等方面的功能作用,全力推进村级集体经济快速发展;二是加强全市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着力推动闲置资产盘活利用,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农村电商等乡村产业;三是深化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破解家庭承包小块种植与现代农业规模经营的矛盾,突出抓好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着力推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三)强化市场导向,拓宽产业领域。一是鼓励村级组织兴办各类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实行跨村、乡、县抱团发展,与科研院所、大型电商、大型企业、超市等平台合作,开展产、供、销服务和创办农产品加工企业;二是加强集体经济与县域经济协同发展,结合普洱茶、咖啡等支柱产业和特色产业,打造集生产加工、参观体验、展示展销、仓储物流等“三产”融合于一体的经济体,培育具有独特地域特色的农产品品牌和地域品牌,增强集体经济的产业融合度、产业链长度、新兴产业带动度和要素整合度;三是健全完善“双绑”利益联结机制,拓宽农特产品展销、电子商务、直播带货等销售渠道,发展特色产业,带动集体经济发展。
(四)开展试点示范,推进创新引领。一是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每年评选出一批接地气、真管用、易推广、可复制的优秀典型案例,在全市营造出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二是拓宽增收渠道,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参与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以提供生产服务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三是积极探索创新,组织开展“社社联合”、龙头企业+合作社、集体经济向二、三产业融合的协同发展模式。
(五)加强规范管理,保障健康发展。一是完善制度,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财产清查、保管、使用、处置、公开等制度,切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成员的合法权益;二是强化监督,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农村集体资金使用、资产资源的开发利用情况进行指导、审核、监督、检查。
(作者单位:普洱市人大农业农村委 杨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