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网讯(记者 臧灵 通讯员 李宗祥) 近年来,普洱市水务局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创新构建“1234”工作模式,推动河道采砂管理规范化,河道采砂管理工作得到水利部长江委和云南省水利厅高度肯定。
完成一部立法,做到“依法监管”。普洱市2019年在全省率先通过地方立法出台《普洱市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实现河道采砂管理从“无章可循”转变为“有法可依”。
推行二个文本,做到“依规许可”。2018年启动河道采砂规划编制工作,2019年全市10个县(区)全面编制完成河道采砂规划,河道采砂管理从“无依据许可”转变为“依规划许可”。2024年起严格组织编制采砂实施方案,作为次年河道采砂许可的主要依据,河道采砂从“无序许可”转变为“依规许可”。
健全三项机制,做到“有序开采”。建立公平竞争机制,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河道采砂权,进一步提升砂石资源市场透明度和强化砂石资源有偿使用意识,采砂点从2019年底的499个减少到2025年的46个,河道采砂点位从“小散弱”向“集约规模化”转变。健全“河(湖)长+”协作机制,依托“河(湖)长+检察长”“河(湖)长+警长”等协作机制,坚决打击非法采砂、盗窃砂石等违法犯罪行为。坚持生态优先,建立退出采砂点验收制度,2020年以来完成河道采砂点位清理恢复427个。
压实四个责任,做到“规范管理”。落实河道采砂“四个责任人”责任,明确采砂河段的河长责任人、行政主管部门责任人、现场监管责任人、行政执法责任人,将河道采砂管理与河(湖)长制有机衔接。落实现场监管责任,以澜沧江思茅区水投砂场为试点,推进河道采砂智能化监管,实现砂石开采、转运、堆放、销售各个环节“旁站式”监管,打通河道采砂监管“最后一公里”。落实执法责任,市、县(区)联合发力,2024年以来,行政立案调查违法违规河道采砂12起、罚款15.9万元,清理违规堆砂46.49万立方米。落实普法责任,加强法律法规宣传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坚持以案释法,提升全民参与河湖保护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