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日报讯(记者 易云香) 近年来,普洱市持续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取得显著进展。截至目前,全市已办理相关案件96件,挽回经济损失600余万元,妥善处置受污染土壤近1700立方米。
数据显示,所有案件均开展了修复效果评估,监测结果符合国家标准。此外,普洱市已有5个案例入选省级典型案例,入选数量位居全省首位。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是推动生态文明排头兵建设的重要内容。长期以来,普洱市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作为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体系、破解“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难题的关键抓手,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持续深化改革。通过推动案件办理全覆盖、优化鉴定评估机制、拓展多元修复路径、强化典型案例培育及成果转化,全市逐步形成“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的共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迈上新台阶、取得新突破,为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