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与MSN、QQ一样,都是即时通信工具,使用方便快捷,传播范围更广,已成为用户众多的网络社交工具。严禁通过微信复制、扫描等方式发送泄密和内部敏感信息。
警 示
涉密人员刘某在学习某涉密文件时,与同学邹某微信聊天,并将涉密文件有关内容拍照后,通过微信发给邹某。邹某随即将其中的部分照片整理成文档,在自己的微信群中进行分享,造成该涉密文件大范围泄露。刘某受到留党察看1年、撤职处分,邹某受到撤职处分。(普洱市国家保密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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