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资讯
时政
热点
问政
公告
时评
党建
视觉
直播
专题
策划


当前位置:普洱网首页 >> 专题库 >>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 正文




保密课堂 秘密信息妥管理


来源:《普洱日报》  时间:2026/05/08/ 11:41 点击:




● 不得非法获取、持有、复制、记录、存储国家科学技术秘密信息;

● 不得使用非涉密信息系统、非涉密信息设备存储或者处理国家科学技术秘密;

● 未按照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采取有效保密措施,不得在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或者有线和无线通信中传递国家科学技术秘密信息;

● 不得通过普通邮政、快递等无保密措施的渠道传递国家科学技术秘密信息;

● 不得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涉及国家科学技术秘密信息。

(普洱市国家保密局提供)






上一篇: 下一篇:保密课堂 交流合作须谨慎 






主办:中共普洱市委 普洱市人民政府 承办:普洱市融媒体中心
普洱网投稿:puernews@126.com 地址: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茶苑路12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125320150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53120240004 ICP备案号:滇ICP备11001122号-3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邮箱 jubao@12377.cn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举报邮箱smjidi@126.com 普洱网不良信息举报:0879-2147559
涉未成年专用举报电话:0879-2147559 举报邮箱:smjidi@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