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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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22日 星期

普洱市巩固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


本报讯(记者 马洁) 为巩固拓展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普洱市积极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方针,创新农村供水工程建设、运营和管护机制,不断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和质量,争取到2025年底,全市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初步形成专业化管理、企业化经营、社会化服务的农村供水运营管理格局,农村供水保障水平明显提高,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有力支撑。

工作推进中,普洱市实行农村饮水安全保障行政首长负责制,县级政府加强对农村供水工作的领导,将农村供水事业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农村供水建设项目纳入各级国土空间规划,以政府为主导,加大投入力度,改善农村饮用水条件。同时,按照“先建机制、后建项目”要求,创新投融资机制,深化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落实水价标准和收费制度,建立合理回报机制,扩大企业股权和债权融资规模,以市场化改革推动加快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各级财政统筹部门预算、地方政府债券和中央财政资金等,支持农村供水工程建设;水务部门负责前期经费预算的组织申报和提出安排计划,并对项目前期经费的管理、使用和滚动回收做好督促指导。建立合理水价机制,科学制定供水水价,并根据供水成本、费用变化和用水户承受能力等因素适时合理调整。县级政府按照《云南省农村供水管理办法》要求,加大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资金投入,对水价低于运行成本的农村供水工程进行补贴。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开展农村供水水费收缴工作监督检查,促进节约用水和农村供水工程良性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