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3月27日至2020年6月2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市公积金中心党组进行了巡察。2020年8月7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向市公积金中心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视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方面 (一)关于“政治理论学习不扎实”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落实理论学习制度不严格”问题。一是严格落实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普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0年学习计划》,2020年的中心组学习严格按照学习计划安排的主题进行,围绕主题选择学习内容,学习的内容适当增加《宪法》《住房公积金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制度。二是注重实效,突出研讨。聚焦中心组政治学习定位,在提升学习思想性理论性上下功夫,推动中心党组理论学习制度化运行,采取“会前分头自学+会上主题交流发言+集中研讨”方式进行,巡察反馈后安排中心班子成员和各科室负责人结合自身实际作交流发言3次,防止以会代学,一学多题。三是注重管理,完善档案。安排专人收集整理汇编完善各种学习材料,建立中心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档案,每次理论学习后都认真总结,并向市委宣传部报送学习情况表。 2.针对“重业务轻学习问题突出”的问题。一是切实增强政治学习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一手抓理论,一手抓业务,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持原原本本、原汁原味学习,持续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二是采取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方式加强理论学习。组织中心组集中学习8次,党支部会议和职工会议学习10次,在集中学习上安排研讨交流发言,增强学习的系统性、针对性、时效性。平时要求干部职工利用学习强国、干部在线学习,云岭先锋等APP学习平台积极学习新理论、新知识,并对学习情况进行了抽查。三是理论联系实际学。带着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矛盾、新问题,制定了学习计划,有针对性地学习,坚持常态化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最终把学习成果体现在推动公积金工作、促进公积金事业加快发展上。四是组织考核。在个人自学、集中学习基础上,对应知应会的政治理论知识进行测试1次。 (二)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薄弱”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一是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中心党组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对住房公积金系统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抓好分管科室以及各县管理部的意识形态工作,不折不扣地把意识形态的工作责任落实到位。二是开展意识形态工作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落实,及时对中心新闻发言人进行调整。三是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检查考核,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内容,加强对各科室、市直营业部、各县管理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的日常检查。 2.针对“意识形态工作流于形式”的问题。一是定期研判意识形态工作。严格执行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2020年共研究意识形态工作3次,并形成中心意识形态研判报告。二是掌握正确的舆论导向,管控好本中心的网络舆情、微信、QQ群等媒介,切实做好中心网站信息审核发布工作,中心未发生舆情事故。三是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处理提高公文运转效率的通知》,严格公文草拟、审核、校对、发布程序,强化对网站信息和各类稿件、宣传资料等的合规、合格性审查,规范网上传播秩序。 (三)关于“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谋大事议大事能力不足”问题。一是切实提高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保落实的能力和定力,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坚持把管好用好公积金,确保资金有效使用、安全和增值作为中心一切工作的中心环节和检验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二是实施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资金集中管理。下发《开展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资金集中管理及合理配置和优化存量资金存款结构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开展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资金集中管理及合理配置和优化存量资金存款结构工作的通知》,集中资金13.06亿元,为合理配置和优化存款结构,发挥资金规模效益打基础。二是突出党组会议主题,按照新修订的党组议事规则议事,充分发挥党组议大事谋大事的重要作用。 2.针对“议事决策不规范”的问题。一是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进一步强化党组职责,修订《党组会议议事规则》《主任办公会议议事规则》,进一步明确议事原则、议事范围、议事制度、议事纪律,清晰界定两个会的议事范围和会议流程,杜绝“以主任办公会议代替党组会议”现象发生。二是制定《普洱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进一步厘清“三重一大”事项界限和决策流程。 3.针对“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一是2020年共召开党组会议6次,研究议题18项,召开主任办公会4次,研究事项4项。均严格按照《中心党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程序议事,进一步强化党组谋大局、议大事、抓重点的职能。二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召开的党组会、主任办公会均做到事先调查论证,会上班子成员对决策事项逐个表明态度,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做到决策前调研论证有依据、决策中集体表决有原则、决策后强化监督有效果,保证党组议事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三是明确专人负责会议记录。指定业务素质强的人员使用专门的记录簿对党组会议进行记录,详细记录会议情况,有必要的形成会议纪要,做到全面详实、原汁原味,充分体现班子成员的讨论过程和结果,党组书记对班子会议记录进行审核把关。 4.针对“对干部职工监督教育宽松软”的问题。一是加强党章党纪党规教育。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党内法规,增强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和守法意识。二是完善考勤和奖惩、绩效考评、干部学习、请假、群众信访受理等管理制度,消除部分干部“慵懒散”现象。三是加强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在年度工作会和党风廉政会上,与市直营业部召开的座谈会上,对大厅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和业务规范进行要求,对工作差错导致投诉人员进行严厉批评,对孟连管理部李某挪用公款有关人员降级处理,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思想自觉。 (四)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制度落实不严格”的问题。一是认真组织学习中央、省、市各项规章制度,尤其是《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上级文件要求认真遵照执行,不随意变更创新。二是在上位法和上级规定范围内制定本部门制度。在制定部门具体规章制度时,按照上位法规定执行,不擅自扩大或者缩小范围,同时注意与时俱进,随着上位法及上级相关规定的变化而变化。 2.针对“贯彻落实脱贫攻坚工作有差距”的问题。一是强化组织促攻坚。中心党组将“挂包帮、转走访”列为中心重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中心扶贫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主要领导是定点帮扶工作主要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项工作的落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定点帮扶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研究脱贫攻坚工作,2020年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脱贫攻坚工作。二是尽心帮扶促攻坚。2020年,派出驻村队员2名,20名干部职工结对帮扶89户建档立卡户,联系150名非卡户,单位主要领导到挂包村指导调研10次,帮扶责任人走访贫困户694人次,走访非卡户613人次,投入帮扶资金13.65万元,帮助引进项目4个,引入各类扶贫资金426万元,举办培训班1期156人,购买农副产品15.6万元。涵德村在册建档立卡户184户662人全部脱贫,退出贫困村序列。三是通过与景星镇财政所对接核实,截止2019年12月底,中心下拔涵德村的各项经费结余24.27万元。 3.针对“问题整改不坚决”的问题。一是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集中清理和完善部门账户及个人基础数据工作。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住房公积金电子稽查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规范和加强住房公积金缴存部门和职工个人账户管理。二是实施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资金集中管理。下发《开展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资金集中管理及合理配置和优化存量资金存款结构工作实施方案》,全市集中资金13.06亿元,精简各县银行账户23个,正在制定资金配置和优化存款方案,为进一步提高存量资金的收益率提供保障。三是制定《普洱市住房公积金缓交管理办法》《普洱市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管理办法》《普洱市住房公积金催建催缴制度》《普洱市住房公积金年审制度》等制度,进一步规范缴存行为。 二、关于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一)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扎实”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的问题。一是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工作,召开2020年廉政工作会议,对党风廉政工作进行部署,与各科室、市直营业部、各县管理部签订责任书,各部门负责人与内部职工签订责任书,层层压实了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二是印发党组《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中心各科室,市直营业部、各县管理部严格按照方案执行。三是计划年底制定党风廉政考核实施细则,对各县管理部进行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检查。 2.针对“履行‘一岗双责’不力”的问题。一是带头践行“一岗双责”,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对公积金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在与市直营业部座谈和到9县管理部调研中,都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重点,认真了解情况,提出工作要求;中心党组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次。二是班子成员认真落实《普洱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全市政府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履行“一岗双责”的意见》精神。 3.针对“典型案例警示教育重视不够”的问题。一是在工作会议上通报孟连县管理部李某挪用公款的案例,以案为鉴,以案为戒,警示中心广大干部职工要切实增强纪律规矩意识。二是在中心组集中学习会议上传达学习市纪委、市监委下发的违纪违规案例的通报,以反面典型为例,开展警示教育。三是定期不定期与班子成员、各科室、各管理部负责人谈心谈话,加强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经常开展批评教育,苗头性问题经常提醒。 (二)关于“对公积金管理风险防控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内审科室人员长期空缺”的问题。制定《普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和《普洱市住房公积金干部交流工作方案》,并向编制和人事部门进行沟通对接,落实干部选拔任用有关工作要求。 2.针对“内部监管不力”的问题。一是编制《全市住房公积金廉政风险防控指引》《重要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及措施一览表》和《廉政风险防控等级一览表》等清单和措施,找出个人岗位廉政风险点和科室廉政风险点,对权力运行实施全程监控。二是以电子稽查促进风险防范。常态化开展电子稽查工作,加强风险隐患排查处置力度,确保全市住房公积金业务合规合法。三是建立全市住房公积金业务内部审计工作流程和内部牵制制度。 3.针对“内控制度执行不到”的问题。一是强化信息系统安全管理。贯彻落实国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2.0标准,结合中心信息系统安全测评工作,加强中心信息系统和网络安全体系建设,提升公积金信息系统风险防控和应急处理能力。二是在业务系统上将业务办理类型等数据进行参数化并实行操作痕迹管理,根据不同的风险级别和审批级别,系统自动推送到下一流程,避免人为操作风险。在贷款、提取环节实行A、B岗审核把关,有效打击违规骗提骗贷行为。三是出台《普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严重逾期诉讼管理办法》。 (三)关于“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不严格”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执行‘一把手’不分管财务的规定不严格”的问题。一是在班子分工中,明确规定主要负责同志不分管财务,由分管综合科的副主任分管。二是财务报销均由分管财务的领导审批,有效防止一把手审批情况的出现。 2.针对“财务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一是通过补签的方式完善签批程序,对2019年48张会计凭证无领导签批的问题进行补签。二是草拟《普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财务管理制度》《普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普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等规章制度,对公务接待的范围、公务接待开支标准、公务接待报销管理提出明确要求,公务接待实行审批制度,对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公务接待费凭据报销,不得报销任何超范围、超标准以及与公务活动无关的费用,公务出差一律在公务之家APP上进行申请、报销。 3.针对“经费列支不规范”的问题。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各项制度,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财务会计制度,加强对经费列支渠道的管理,中心的各项支出、发票报销、接待标准等均严格参照财政要求执行。 三、关于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一)关于“执行选人用人制度有偏差”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干部轮岗交流力度不够”的问题。一是中心加强与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对有关人事工作的沟通对接,确保轮岗交流政策合规,不出差错,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和《普洱市市管干部交流工作办法》,制定《普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干部交流工作办法》。二是综合有关方面建议和平时掌握的情况,启动干部选拔任用和轮岗交流工作,形成《普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和《普洱市住房公积金干部交流工作方案》,干部交流轮岗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2.针对“选人用人不严格”的问题。一是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范选人用人工作。二是组织开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学习,加强干部人事工作培训,提升干部人事工作人员业务技能。三是完善选人用人相关资料,及时将相关材料整理归档。 3.针对“编外人员招聘程序不规范”的问题。制定《普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编制外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将编外人员劳务关系全部转移至劳务派遣公司统一管理,同时委托劳务派遣公司进行招聘、考核。 (二)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发展党员工作不重视”的问题。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市委市直机关工委相关要求和程序发展党员,发展入党积极分子1名。平时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范围扩大到全体在编职工参与,加强理论学习,增强大家理论水平和政治站位,有利于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将继续加强窗口工作人员加入中共党员的宣传。 2.针对“制度建设工作滞后”的问题。中心党支部修改完善《普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支部工作制度》《党员干部谈心谈话制度》等相关制度,每个季度按照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季度调研、工作提醒要求完善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和党员教育、台账管理等工作。 3.针对“党建痕迹材料与实际不符”的问题。一是加强了线上云岭先锋APP和线下签到双向管理,严格按照“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活动要求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按时参加组织生活。二是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杜绝形式主义,引领党员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脱贫攻坚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三是加强党员示范窗口建设,设立党员先锋岗12个。 (三)关于“党内组织生活不严肃”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规范”的问题。建立健全《中共普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支部委员会“三会一课”制度》,严格召开“三会一课”,明确时间、学习内容等,要求全体党员认真遵守。 2.针对“组织生活会不严格”的问题。一是组织党员干部积极参加“三会一课”和每月一主题的“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进一步严格党内政治生活,认真执行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党组成员严格一岗双责,引导和激励党员干部发扬勇于担当作为的精神。二是完善组织生活会制度,年终组织开展组织生活会,党支部委员认真对照检查,严肃批评和自我批评,组织全体党员积极参与民主评议党员。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879—2889077 地 址:普洱市思茅区茶苑路50号 电子邮箱:pegjjzx@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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