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3月25日至5月31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普洱市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以下简称市政府驻昆办)领导班子进行了巡察。2020年8月6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向市政府驻昆办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视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方面 (一)关于“政治建设不力,领导班子作用发挥不充分”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组织开展领导班子学习、党支部学习、“周二学习日”等学习研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重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注重解决学习不够、理解不深、学用脱节等问题,做到深学细思笃行,以理论上的清醒确保政治上的坚定、行动上的自觉,通过学习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充分认识白恩培、秦光荣、沈培平、李小平等腐败分子给云南省、普洱市政治生态、经济社会发展所造成的重大损失和恶劣影响,深刻汲取这些腐败分子的惨痛教训,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严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三是加强与各县(区)和市直部门的协同配合,利用驻外机构的平台优势,深化同省级有关部门及驻地有关单位进行沟通交流,大力推动招商引资和经济技术合作,积极推广普洱农特产品、劳务输出等信息,打开扶贫产品销路,解决当地剩余劳动力,助力全市脱贫攻坚。四是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等文件,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和省委、市委有关规定要求,驰而不息反“四风”,切实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五是制定《网络舆情管控制度》《突发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制度》,以制度管人管事,有效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每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2次。 (二)关于“统筹能力不强,履行职能职责有差距”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主动适应新时代、新形势下驻外机构工作机制的调整,紧紧围绕改革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做好信息搜集整理和对策建议,及时上报有深度、有价值的调研报告或信息简报,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信息支撑。二是开拓宣传渠道、创新宣传方式,向驻地乃至全国各地大力宣传推广普洱市经济社会、自然资源、民族文化、区位优势、风土人情、特产特色等方面优势特点,吸引外商投资普洱、促成文化技术交流。三是加强职能转变,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切实做好推动经济发展的“前哨”、信息传递的“渠道”、沟通联络的“平台”和形象展示的“窗口”,实现全方位、多领域的服务目标。四是组织领导班子及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普洱市情,实时掌握普洱市委、政府的中心工作、重点工作,做到对市情吃透记熟、了然于胸,当好普洱对外宣传的宣传员,积极参加昆明绿海分会、昆明普洱商会等社团组织活动,扩大普洱的外界影响力和对企业投资的吸引力。 (三)关于“工作思路不宽,服务发展意识不强”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党对驻外机构的全面领导,调整完善驻外机构职能职责,利用“周二学习日”对普洱市情、招商引资、宣传推介、产业发展等政策进行传达学习,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切实了解和掌握普洱市改革发展新情况、新需要、新要求,进一步明确职责定位,不断把工作方向转变到“服务经济、服务发展、服务民生”上。二是做好职能整合工作,积极发挥补位作用,统筹承担起已撤销县级政府驻昆办原有职能职责,有效服务保障好市、县(区)两级在昆各项公务协调、招商引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文化交流、产业推广等工作任务。三是及时研究本单位深化改革工作,根据机构改革调整和实际需要,积极争取设立对外经济联络科和公务协调科,为全面转变职能,全力助推普洱绿色发展、脱贫攻坚、基础设施建设、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等各项工作奠定了基础。 二、关于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一)关于“纪律规矩意识不够强”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把“当下改”和“长久立”有机结合起来,坚持学习教育、宣传引导、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常态化,确保“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常学常新、走深走实、取得效果。二是进一步增强纪律规矩意识,按照《市政府驻昆办财务管理制度》规范报销流程、费用审批、公务接待等,接待中凡“三单一票一函”手续不完备的,一律不予报销结算,对于巡察发现的不当报销费用已全额清退。三是认真做好普洱籍在昆流动党员及群众的服务,切实把市政府驻昆办打造成普洱籍在昆流动党员及群众之家,班子成员每年对普洱籍在昆党员、群众及群团组织进行走访调研不少于3次,帮助解决困难问题不少于3件。 (二)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坚决”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廉洁纪律,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加强内部管理,做好廉政风险防控,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财、管物,加强物资采购管理,杜绝违规采购,建立采购清单,确保物品管理规范有序。二是完善领导班子议事、决策制度,“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必须提交班子会集体讨论研究,同时邀请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政府办纪检组列席会议,明确大额资金标准(单笔1万元以上)。三是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教育,班子成员之间、党员干部之间要经常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做到纪律条规经常提醒、重点岗位重点提醒、节假日前集中提醒、薄弱环节专门提醒、苗头性问题个别提醒,防止微腐败问题的悄然滋生。四是进一步理清公与私的界线,严格审批程序,严格物品采购和费用报销,从源头上严控费用支出,制定《市政府驻昆办职工宿舍管理制度》,宿舍水电、燃气、网络、电视等费用由个人承担。五是建立完善以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的奖励机制,激励干部职工干事创业、拼搏奉献,巡察指出的超范围发放的费用已全额清退。六是进一步完善审批程序,加强对公务用车调派、维修、保养、加油等环节的监督管理,严格审批流程,有效杜绝领导班子成员违规驾驶公车。 (三)关于“存在廉洁风险隐患”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认真查找廉政风险点,进一步完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全面查缺补漏,堵塞制度漏洞,切实把整改落实与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消除隐患、规范管理,切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驻昆办全覆盖。二是在招商引资、外事等活动中确需采购物资的,严格按程序审核报批,按次按需购买。三是严格控制内部食堂运行成本,对经费支出进行日清月结,杜绝挂账现象再发生。切实把职工用餐和接待用餐费用分开核算,把好餐标关,切实降低运行成本,在职人员、聘用人员、公务人员用餐均按有关规定收取伙食费。四是结合实际加强对廉洁自律和财经纪律的学习研究,适时邀请职能部门进行监督指导,严格把控流程环节,避免不规范现象的发生。 三、关于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一)关于“党组织功能弱化”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完善党建工作体系,健全组织机构,配齐配强党务工作人员,层层压实党建工作责任,加强党务业务工作培训,全面落实各项党建工作任务,充分发挥党组织政治引领作用。二是修改《市政府驻昆办党委议事制度》,健全党委工作规则、议事规则、决策程序,严格执行主要领导“五不直接分管”“末位表态”等制度,会议记录务必做到要素齐全、内容准确、书面整洁、真实可靠。三是定期认真组织开展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围绕主题,把“严”和“实”要求贯穿各个环节,扎实做好征求意见、谈心谈话、撰写材料、学习研讨等前期准备工作,高标准开展好党员民主评议,执行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过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自觉接受党内监督,经常性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让“红红脸、出出汗、排排毒”成为常态,达到“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四是加强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按月足额收取党费,每月最后一周“周二学习日”提醒党员在下月党费日按时交纳党费,并将党费收缴情况进行公示,并按规定向市委市直机关工委上缴党费。五是认真组织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每月召开1次支委会,每季度召开1次党员大会,党委书记带头为党员干部讲党课,班子成员每年讲党课不少于2次,每月第一周确定一天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有机融合党费日、党课日、党员积分申报日、党员政治生日等形成“多日合一”制度开展,完成“诵读党章党规、学习系列讲话、重温入党誓词、申报党员积分、交纳党费”5个规定动作,做好痕迹管理。 (二)关于“党建工作缺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牢固树立“党委书记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理念,强化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定党委书记、党委班子成员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将职责量化到岗、明确到人、具体到事,进一步建强基本组织、基本队伍、基本活动和基本制度,找准抓党建促业务的切入点,把党建工作的着力点放在为业务工作提供保障上,做到党建与业务目标同向、任务同下、运行同步、成果同要,避免重业务轻党建现象再发生。二是党委每月向支部发送学习和工作提醒单,要求各支部在抓好理论学习的同时,及时传达上级党组织的工作部署,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同志时刻牢记党员权利和义务,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确保上级党组织的各项部署要求落到实处。三是积极推进支部达标创建工作,对已达标的机关支部开展“回头看”专题整治,对计划2020年达标的老干支部和昆明普洱商会支部加强指导,确保今年顺利达标。四是着力提升阵地建设,完善党建硬件设施,设置党员固定活动室,满足机关、老干支部及党员活动需求,加强对党建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健全完善党建工作台账。五是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积极向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请示报告、寻求指导,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严格干部公开推荐、任前公示等制度,做到流程程序规范,审核把关到位,档案材料完备。 (三)关于“从严治党不力”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制,主要领导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主动接受监督,凡召开班子会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必须邀请市纪委监委驻市政府办纪检监察组参会监督。二是班子成员定期听取分管科室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汇报,及时了解党员干部思想动态,每半年向党委会和领导班子会议报告一次“一岗双责”落实情况。三是量化细化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任务目标,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第一责任人与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与聘用人员一同签订廉政责任书、保密责任书,做到责任层层分解、任务层层压实。四是充分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做到定期谈、常态化、全覆盖,定期组织开展警示教育、典型案例通报,做好党务政务公开,积极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五是经集体研究落实建章立制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强化廉政风险防控,规范大额经费支出和集体决策程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871—67153150 地 址:昆明市五华区王筇路46号国茶港(普洱茶文化科技中心)A栋5楼 电子邮箱:peszk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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