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2024年,普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在普洱市委、普洱市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新时代卫生健康工作方针,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健康普洱建设,着力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基本建成了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功能完善的市、县、乡、村四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与健康。
2024年卫生健康工作成绩斐然
学科建设取得新突破:建成(在建)国家级、省级临床重点专科79个,省级区域医疗(诊疗)中心2个,省级临床医学分中心15个,市域医联体3个、专科联盟10个、急诊急救“五大中心”55个,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实现了“零”的突破。
中医药事业振兴发展:新增国家级中医优势专科2个、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3个、省级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3个,持续建好省级中医重点学科2个、市级中医临床重点专科13个、1个省级区域中医诊疗中心、2个省级中医临床分中心、15个省级中医特色专科,3个县级中医医院老年病科通过省级验收,市中医医院和2个县级中医医院获得省级应急救治能力提升建设项目。
医疗卫生资源总量持续增加:现有医疗卫生机构1738个,每千常住人口拥有执业(助理)医师2.94人、注册护士4.02人,每万常住人口拥有公共卫生人员7.32人,每千人口床位数8.19张,各项指标逐年上升。
“一老一小”服务体系不断健全:共有托育机构132个,托位9965个,每千名常住人口拥有托位数4.3个,老年友善医疗卫生机构占比97.6%,医养结合优质服务单位2个,社区(乡镇)医养结合示范机构5个。
健康县城建设扎实推进:国家卫生城镇创建巩固工作成效持续保持,5个县(区)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县)工作常态推进,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中心城区(思茅区)通过了本周期国家暗访复审,墨江、景东、江城、孟连、澜沧5个县创建国家卫生县通过省级现场评审,申报国家卫生乡镇10个,累计创建省级卫生乡镇88个、卫生村847个,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健康生活方式逐步养成。
2024年工作举措及成效
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群众获得感持续增强。一是医疗卫生资源总量持续增加;二是基层卫生服务网底不断夯实;三是深入推动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
织密公共卫生服务网,健康普洱行动有序推进。一是妇幼健康服务能力不断增强。建立市、县、乡、村四级联动的孕情月排查制度,规范危急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转诊流程,深入推进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和能力达标工作,有效保障母婴安全。二是母婴安全保障持续加强。市政府将母婴安全保障工作纳入双周调度内容,建立市、县、乡、村四级联动的孕情月排查制度,完善领导分片包保县(区)责任机制,规范危急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转诊流程,落实危重孕产妇、儿童专项救治资金240万元。同时,不断健全“一老一小”服务体系,有序推进2024年健康惠民实事,并开展重点人群健康管理。
加强卫生事业发展支撑能力,人民健康权益得到有效保障。一是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夯实。市妇女儿童医院住院综合楼建设项目、市中医医院老年病综合楼等一批建设项目投入使用,有效的补齐了全市卫生健康领域的基础设施服务能力短板。二是卫生人才工作得到加强。积极探索符合实际的“银龄医师”引进和返聘工作,按照“分级实施、灵活多样、自愿协商、鼓励下沉、充分保障”的原则,吸引一批高层次退休医疗卫生人才到普洱市服务。三是信息化水平不断提升。完成了“普洱市人工智能健康云平台”项目搭建,率先在全省实现了市域数据互联互通,有效解决了医疗服务和监管人员不足、能力不足、手段不足的短板和弱项,实现了自上而下的医疗卫生服务提质增效。四是安全生产工作稳步向好。积极部署落实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不断强化卫生应急处置能力建设,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和相关制度。
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持续向好。一是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坚决扛牢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引导,坚持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全面领导,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深化廉洁文化建设,建成启用普洱市卫生健康系统廉洁文化教育中心,以反面典型为戒,用身边事警示身边人,筑牢拒腐防变思想堤坝。三是深入开展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扎实开展行业领域不正之风整治和专项治理,行业作风得到改善。同时,加强医疗卫生行业监管。四是着力解决群众就医“急难愁盼”。通过开通门诊“一站式”服务、完善预约诊疗和增加专家号源数量等措施,推动解决“挂号难”的问题;通过严格把控出入院标准、改善出入院服务、取消14天住院天数限制和推行日间手术等六项措施,推动解决“住院难”的问题。
2025年
2025年,全市卫生健康系统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提出的努力成为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的重要指示和习近平总书记给普洱民族团结誓词碑盟誓代表后代重要回信精神,紧扣省委“3815”战略目标,做好“十四五”规划收官工作,以打造“区域医疗中心、区域公共卫生中心、普洱特色中医药产业”为目标,以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为抓手,全面组织落实《普洱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启动卫生健康事业“十五五”规划编制,不断健全公共卫生体系,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提升人民健康水平。
2025年工作目标
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夯实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工作成效,深入实施“千县工程”项目,促进县级医院提质达标;加强“五大中心”和临床重点专科、薄弱专科建设;加大民营医疗机构法律法规培训和监管力度,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持续提升县级中医医院服务能力,全力推动中医药传承与创新发展。
强化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深化拓展爱国卫生“新老7个专项行动”,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城镇创建成果,谋划建设健康县城2.0版;加强重点传染病防治,扩大结核病筛查覆盖面,确保所有县(区)达到消除麻风病危害标准,实现疾控中心和传染病医院全覆盖;加强“一老一小”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好2025年涉及卫生健康系统惠民实事。
夯实卫生事业发展基础。扎实做好项目谋划储备,畅通人才引进渠道,用足用好医疗卫生人才招聘政策,加大银龄医师招引力度;深化卫生健康领域国际交流合作,提升跨境健康服务能力和疫情联合处置能力;以群众身边不正之风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平安医院建设为抓手,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加大对医疗卫生机构监管力度,防范化解医药卫生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腐败风险隐患,强化医疗卫生行业作风建设。
2025年工作措施
用好“组团式”帮扶、省管县用、“编外院长”等政策措施,提升全市医共体建设质量和内涵,力争90%达到紧密型医共体标准。
深入实施“千县工程”项目,促进县级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提质达标,力争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和澜沧拉祜族自治县第一人民医院达到三级综合医院标准、50%以上的县级公立医院达到国家推荐标准、2家以上妇幼保健院达到国家标准化建设目标。
争取2个以上乡镇卫生院实施重点中心乡镇卫生院提质建设项目、全市乡镇卫生院慢性病诊疗专科覆盖率提升至50%以上、60%以上的中心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达到国家推荐标准。
加强临床服务“五大中心”和临床重点、特色、薄弱专科建设,建好1个省级创伤区域医疗中心、1个中医(肛肠)诊疗中心和心脏、康复、重症、肛肠、针灸等15个云南省临床医学分中心。
争取控制孕产妇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婴儿死亡率等指标控制在省级下达目标任务范围内;推进儿童(新生儿)急救网络体系建设,建成市级儿童救治中心1个,县级儿童急救站6个,积极申报建设第二批妇幼保健特色专科。
持续巩固提升“三个90%”(感染者发现率、治疗覆盖率、治疗有效率)和“两个消除”(消除输血传播、母婴传播)成果,力争实现“三个95%”目标。
对标国家“两重”“两新”超长期特别国债、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方向,扎实做好项目谋划储备,力争启动普洱市疾控中心、市紧急救援中心(二期)、景东县人民医院、澜沧县人民医院等一批项目建设。(本版内容由普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