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日报讯(通讯员 罕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是干部选拔任用的一道重要关口,是防止“带病上岗”“带病提拔”的关键环节,同时也是党内监督的重要方式。澜沧拉祜族自治县纪委监委立足监督职责,从严从实做好党员干部廉政审查工作,严把廉政意见回复关。 澜沧县纪委监委实施“1+N”联审联查工作机制,由县纪委监委组织部牵头,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党风政风监督室、纪检监察室“联合会诊”,紧盯是否有信访举报问题正在核实、是否有问题线索正在核查、是否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是否处于处分影响期等重点事项逐一进行核查,形成内容翔实的“体检报告”,经综合性分析研判后,提出廉政审核建议。 “坚持审慎精准和及时高效相结合,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一票否决。同时,既要防止因研判不精准而影响对干部的选拔任用,又要防止因把关不严让‘带病’干部蒙混过关。”澜沧县纪委监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说。 为进一步严把廉政意见回复关,澜沧县纪委监委不断加强完善制度建设,明确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的来函要求、事项范围、职责分工、规范回复等内容,确保廉政意见回复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去年以来,澜沧县纪委监委共回复廉政意见5250人次,其中提出暂缓意见79人次。 “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是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关口,要做到问题不回避、错误不遮掩,当好廉政审查‘守门员’,真正把好干部选出来、用起来。”澜沧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将持续提升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的准确性、规范性和时效性,对政治上有问题的一票否决、廉洁上有“硬伤”的坚决排除。
本文来源:《普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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