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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为基守边疆 以民为本筑平安——普洱市司法局“十四五”法治建设与司法行政工作综述



来源:《普洱日报》  时间:2026/02/11/ 11:18 点击:




“十四五”期间,普洱市法治建设步伐坚实,司法行政事业取得长足发展。五年来,在普洱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有力指导下,普洱市司法局(以下简称“市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服务大局、司法为民”的工作主线,在法治建设、法律服务、社会治理、特殊人群管理等重点领域攻坚克难、务实笃行,交出了一份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法治答卷,为普洱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司法动能,为边疆民族地区长治久安筑牢法治屏障。

“十四五”期间亮点数据

排查矛盾纠纷98152件,预防1683件,调处42000件,成功率达97.13%。

累计为经济困难对象提供律师辩护援助11010件、法律帮助13895件,提供民事、行政类援助1989件,帮助挽回经济损失4597.14万元。

新收复议案件1539件,2024年起案件数连续两年超过一审行政诉讼案件。

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等专项行动,选配“法治副村长”1083名,组建普法队伍984支,开展定制化普法活动8万余场次。

办理公证26862件。其中,涉外1520件、涉企1419件、赋强245件,涉及金额超2亿元。

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9个、省级56个,建成沿边村(社区)法治文化阵地48个,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广场129个,青少年法治文化阵地11个。

法治筑基固根本 护航发展行稳致远

法治是区域发展的核心竞争力,普洱市司法局立足边疆实际,系统推进法治普洱、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构建起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法治建设新格局。

法治政府建设提质强基。“十四五”期间,市司法局统筹立法工作,审改5部地方性法规、出台3部政府规章,精准服务普洱的发展需求。自2021年起,市司法局持续规范行政决策程序,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管理率、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率均达100%。强化法治建设考核刚性约束,将法治建设成效纳入政绩考核,完成对10县(区)及84家市级单位的年度考核;创新推行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制度,全市800余名党政主要负责人实现述法全覆盖,领导干部法治素养显著提升。

行政执法监督规范增效。扎实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完成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公告执法主体551个、执法人员13805名。创新培训模式,组建执法培训讲师团,实现执法人员年均培训不少于60学时,印发58种执法文书范本,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流程。在全省率先出台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和社会监督员管理办法,建立监督联系点19个、选聘社会监督员50名,推行“三书一函”监督机制,累计下发督办函、意见书83份。聚焦食品药品、生态环境等重点领域开展实地监督,2023年以来,共深入20家单位开展实地督察。持续加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力度,2021年以来,累计评查执法案卷45945件。其中,2025年涉企案卷抽查量同比增长14.3%,评查结果以“一案一问题清单”的方式反馈至各级各部门,并纳入年度法治建设成效考核,以评查促规范、以监督提效能,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蔚然成风。

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凸显。市司法局稳步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复议机构由50余个精简至11个,实现“一窗口对外”,方便群众找准复议机关。2021年至2025年,全市新收复议案件1539件,2024年起,案件数连续两年超过一审行政诉讼案件。全面落实“两听”制度,2025年,在全省复议案件评查中排名第四。深化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2025年,调解结案占新收案件11.16%,复议后一审应诉占比仅为11.36%,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开通涉企复议绿色通道,完善“容缺受理”机制,对2023年至2025年的48件涉企复议决定中的39件按期实质履行;2025年,复议纠错率为21.72%,同比下降11.39个百分点。

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40.9万件,企业开办时间压减至1个工作日内,新增经营主体13.9万户。政法系统推出42条惠企措施,涉企合同纠纷平均结案时间缩短至87天。开展涉企执法专项行动,落实“综合查一次”“企业安静期”制度,行政检查备案率同比增长129%。

基层依法治理活力焕新。深化“八五”普法,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等专项行动,选配“法治副村长”1083名,组建普法队伍984支,开展定制化普法活动8万余场次。打造西盟“江三木洛”调解室、景东“六八四”法治乡村治理模式、思茅全国首个“人象冲突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室”等特色品牌。稳步推进涉外法治建设,普洱仲裁委设立万象、金边联络处,聘任境外仲裁员27名,受理涉外案件占全省的41.18%,办理涉外公证1289件,为“一带一路”和跨境交流合作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法律服务暖民心 普惠共享彰显温度

市司法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着力构建覆盖城乡、便捷高效、普惠均等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让法治温暖直抵民心、惠及千家万户。

公共法律服务全域覆盖。统筹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融合发展,建成实体平台1185个,实现市、县、乡、村四级全覆盖。在边远地区安装“乡村法治通”智能终端1248台,让群众足不出村即可获得服务;推动12348热线与12345政务热线建立转接机制,提供“7×24”小时人工服务,73名律师入库法律援助库,累计提供法律咨询27723人次,满意率达99%。聚焦企业发展需求,推动“云南中小微企业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入驻357家企业,建成景东产业园、孟连经开区法律援助工作站,精准对接企业与务工人员的法律需求。

法律援助应援尽援优援。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持续扩大民事援助范围、降低申请门槛,健全乡村法律服务网络。聚焦农民工、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开展“法援惠民生 助力农民工”等专项活动,提供精准化法律援助服务。“十四五”期间,全市累计为经济困难对象提供律师辩护援助11010件、法律帮助13895件,提供民事、行政类援助1989件,帮助挽回经济损失4597.14万元,其中为农民工追薪1207.41万元。

专业法律服务精耕惠民。推动公证服务创新发展,完成11家公证机构体制改革,2021年至2025年,办理公证26862件。其中,涉外1520件、涉企1419件、赋强245件,涉及金额超2亿元。司法鉴定公信力持续提升,全市5家司法鉴定机构、94名鉴定人规范执业,2021年以来,开展鉴定12018件,采信率达100%。2024年,建成市疾控中心司法鉴定中心及8个县疾控中心工作站,实现司法鉴定业务全覆盖。普洱仲裁委(澜湄国际仲裁院)在册仲裁员547名,2021年至2025年,受理案件965件、标的额37.69亿元,减收仲裁费600.59万元,涉外仲裁8件、标的额超20亿元,占全省的47%,成为区域内重要的国际商事争端解决平台,为跨境经济合作提供高效仲裁服务。

律师服务精准赋能发展。市司法局坚持党建引领律师行业发展,实现律师行业党的工作全覆盖,建立党支部26个,有专职律师党员118名,培育省级党建示范点1个,多名党员律师获省级以上表彰。推动律师队伍规模化、专业化发展,律师事务所由37家增至44家,律师由311人增至484人,引进优质律所分所4家,培育专精特新律所2家。充分发挥律师专业优势,5名律师当选为人大代表、9名律师当选为政协委员,积极建言献策;253名律师与全市1083个村(居)委会签订法律顾问合同,实现村(居)委会法律顾问全覆盖,打通法律服务进村入户“最后一公里”。深化“万所联万会”,组建涉外法律服务专委会,2家律所与老挝、泰国律所建立合作,为跨境企业提供咨询25人次。

人民调解定分止争固本。构建多层次、全方位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全市建成各类人民调解委员会1249个,发展调解员10071名(专职265名),设立专业性调委会62个,在44个沿边示范村建成规范化调解室。2021年以来,排查矛盾纠纷98152件,预防1683件,调处42000件,成功率达97.13%,基本实现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落实人民调解员“以案定补”政策。2025年,发放补贴100余万元,有效激发人民调解员的积极性。

规范监管守底线 特殊人群管控有力

市司法局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以规范化、精细化、智能化管理为抓手,扎实做好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强制隔离戒毒等工作,筑牢社会安全稳定防线。

社区矫正精准管控。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发展,市、县(区)全部挂牌成立社区矫正管理局,建成智慧矫正中心,实现信息化监管全覆盖。对重点矫正对象实行日闻其声、一日三打卡、周见其面、月集中学习等精细化措施,强化重要节点管控,常态化开展普法教育、心理疏导。强化社区矫正执法监督,市级每年开展执法巡查,县(区)按季度联合检查。深化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选派16名监狱、戒毒所警察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充实社区矫正工作力量。开展分批次、全覆盖业务培训,累计培训工作人员1000余人次,成立“黄丝带”帮教基地,在6个县(区)开展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

安置帮教无缝衔接。健全安置帮教工作体系,常态化开展“拉网式”排查,建立帮教小组落实动态管控,对跨区域帮教对象实行“双列管”。推动落实低保、临时救助等帮扶政策,强化“墙内外”联动,深化“监地共建”社会帮教活动,依托远程视频会见系统便利家属探视;在普洱监狱建立“枫桥经验”工作站,提供法律服务。印发安置帮教工作实施方案,形成党委领导、司法主抓、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体系,有效预防重新犯罪。

强制隔离戒毒工作提质创优。牢固树立安全首位意识,构建“五大安全”格局,强制隔离戒毒所连续8年实现“六无”目标。推行全国统一的司法行政戒毒工作基本模式,2022年通过省戒毒管理局考核验收达到优良所标准。康复医疗中心升格为一级综合医院,提升医疗保障能力。在思茅、澜沧援建3个社会化延伸指导站,推动社会化延伸工作与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有机衔接。

普法润心育新风 法治文化厚植根基

市司法局以“八五”普法规划为统领,创新普法方式,构建特色普法体系,推动全民法治素养显著提升,让法治精神深入人心、融入日常。

“八五”普法高标准收官。高位统筹“八五”普法工作,将普法纳入综合绩效考核与平安、法治普洱建设评价体系,建立四级联动责任机制,确保普法工作落地见效,推动“八五”普法各项任务圆满完成、高标准收官。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9个、省级56个,建成沿边村(社区)法治文化阵地48个、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广场129个、青少年法治文化阵地11个,设置适老专区,构建“嵌入式”普法网络,让群众在休闲娱乐中感受法治氛围、学习法律知识。组建四级普法队伍,培训培育“法律明白人”7301人,组建198人的民族语言普法志愿者团,破解传播壁垒。培育“非遗+普法”“文艺+普法”“生态+普法”品牌,开展主题活动50余场次,“法治宣传边关行”覆盖30万余人次,激发全民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热情,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

法治宣传教育法落地生根。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学习宣传贯彻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把法律要求转化为普法工作具体举措,构建权责清晰、运转高效的普法工作体系。创新普法工作机制,推行“三单一书”机制,年均发放普法重要工作提示单60余份,通过日常督导、年度考核推动各普法责任单位履职到位,实现普法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坚持普法与业务深度融合,在行政执法、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工作中嵌入普法宣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实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牵头建强普法产品供给体系,构建市、县两级普法产品资源库11个、普法产品1000余个,在媒体、广播、报纸刊播公益广告20万余条次,开设普法专题专栏250余期,创作普法音频和视频5000余个。推出“百案释法”音频104期、《司法零距离》11期,实现全媒体、多角度、全方位宣传。“普洱普法”微信公众号活跃用户超23.8万,网络答题130万余人次参与,“网红方言+短视频”作品《抵制非法测绘》获中央级媒体转载、全网播放量达860万次。政法单位以“有矛盾到综治中心”为主题的联合直播点赞破46.4万,“普洱普法”获评省级“网络普法教育特色账号”。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获评首批“全国守法普法示范县”,“普洱生态普法案例”获评中国第三届法治时代创新论坛2025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创新案例。

五年耕耘,步履坚实;五年砥砺,初心如磐。“十四五”期间,市司法局在法治建设征程中成效显著,书写了司法行政高质量发展的普洱篇章。站在“十五五”规划的新起点上,市司法局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深化法治普洱建设,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普洱篇章提供坚强法治保障。(本版文图由普洱市司法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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