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宁洱县委统战部 宁洱县民宗局) 近年来,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以精神文明创建为载体,传承民族团结誓词碑精神,争做民族团结进步模范。
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当好民族团结誓词碑精神第一传承人。制定并严格落实单位学习制度,坚持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通过组织开展专题培训、“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周一干部职工集中学习、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方式,引导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用先进理论武装思想,不断提高政治理论、科学文化、业务技能水平,积极为各族群众办实事、解难题。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当好民族团结誓词碑精神第一宣讲人。充分发挥普洱民族团结园作为宁洱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作用,不断创新宣教方式,坚持不懈地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在民族团结园内设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宣传栏、宣传牌、宣传标,营造浓厚的主题氛围;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讲“七进”活动,举办“红色革命宣讲活动”、“普洱民族团结誓词碑志愿讲解员培训班”等;打造提升普洱民族团结誓词碑纪念馆,免费向外界开放,并提供包括讲解在内的志愿服务;配合县文化和旅游局组织创作地方花灯歌舞剧《盟誓》,生动有效地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了民族团结誓词碑精神。
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当好民族团结誓词碑精神第一守护人。主动投身到省级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县城创建、爱国卫生运动持续志愿服务中,引导干部职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明德修身、立德树人的根本遵循。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融入单位规章制度、职工日常生活,建立健全单位规章制度、干部职工行为准则。同时,创新“党建+文明创建+N”模式,,发挥党员在创建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形成以党建带创建、创建促党建的良好局面。
丰富完善创建机制,当好民族团结誓词碑精神第一服务人。成立以单位主要领导为组长的精神文明创建领导小组,明确细化创建目标和任务,把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列入议事日程,纳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精神文明建设规划,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