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江城县委统战部 江城县民宗局) 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以五个“始终坚持”,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
始终坚持党对民族工作的全面领导为保障,不断夯实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政治基础。把党的领导贯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始终,引导各族干部群众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上来。
始终坚持以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目标,不断夯实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物质基础。实施科技兴农行动,培育壮大特色产业和优势产业,统筹推进强边固防、边境疫情防控、边境基层党组织建设等工作,加大基础设施建设、产业结构调整支持力度,优化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不断增强各族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始终坚持以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为抓手,不断夯实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思想基础。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题培训和宣讲,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力度,加强学校师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进校园、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不断深化各民族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思想和行动自觉。
始终坚持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为依托,不断夯实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社会基础。促进各族群众在城市和乡村、民族地区和非民族地区双向流动起来,构建互嵌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树立和突出各民族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推动各民族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
始终坚持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为手段,不断夯实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法治基础。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民族工作,创造性地完成“边疆”“民族”两篇文章,建立健全民族法律法规体系,筑牢民族团结进步法律保障基石。强化教育引导和宣传培训,扎实推进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不断提升民族事务治理现代化水平。